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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04.10.30.104學年度健康科學院第3次院務會議通過
- 104.11.30高醫院健字第1041103714號函公布
- 105.06.15健康科學院104學年度第10次院務會議通過
一、 高雄醫學大學健康科學院(以下簡稱本學院)為積極推動國際化,促進國際合作交流,
設置「國際交流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,並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 本委員會設置主任委員1人、委員6至8人,委員聘任方式如下:
(一)主任委員由院長擔任之。
(二)其他委員:由本院各系所各推薦1名委員,其餘委員由院長聘任。
三、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:
(一)協助編列年度工作計畫。
(二)協助國際學者參訪活動。
(三)協助規劃國際研討會。
(四)協助與國外機構之合作交流。
(五)協助英文網頁規劃。
(六)學生有關國際研習服務奬助審查。
(七)國際學生獎助學金申請審查。
(八)其他有關國際事務之推動。
四、 本委員會每學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開會時應有全體委員
二分之一(含)以上出席方得開會,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。每次會議
得視需要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列席。
五、 本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