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設中和紀念醫院消化系中心設置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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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條 本醫院為發展消化學之研究及提昇臨床服務特色,依據本醫院組織規程第八條規定, | 第一條 本醫院為發展消化學之研究及提昇臨床服務特色,依據本醫院組織規程第八條規定, | ||
設置消化系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。 | 設置消化系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。 | ||
在2010年8月9日 (一) 14:01所做的修訂版本
- 93.02.18九十二學年度附設醫院第七次院務會議通過
- 93.03.08九十二學年度第八次法規委員會通過
- 93.04.08九十二學年度第四次校務暨第九次行政聯席會議通過
- 93.04.30董事會第十四屆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
- 93.05.13高醫醫法字第0930100013號函公布
第一條 本醫院為發展消化學之研究及提昇臨床服務特色,依據本醫院組織規程第八條規定,
設置消化系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。
第二條 本中心之任務如下:
一、整合院內消化學及相關醫學研究人力與資源。
二、整合消化疾病的病因探討與防治之研究。
三、提供消化生理學及消化學疾病基礎之教學與訓練課程。
四、提供國人消化系疾病之教學與資訊。
五、提供完整之臨床服務。
第三條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,綜理中心業務,由本醫院院長遴選,經本校校長同意後,由本醫
院院長聘兼之。
第四條 本中心下設消化系內視鏡中心,置主任一人,另分設食道功能檢查室、胃腸功能檢查
室、膠囊內視鏡檢查室、內視鏡臨床檢查室、膽胰管檢查室、資料分析處理室,各室
置組長一人。另置研究人員、技術人員及行政人員等若干人。
第五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院務會議及本校校務會議通過,呈報董事會審議通過後,由校長公
布,並自公布日起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